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财政局(财金局):
为深入落实《莆田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服务企业稳岗稳工促“开门红”八条措施的通知》(莆就工办〔2022〕5号)精神,支持外地员工返岗复工,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现就做好2023年春节后企业外来员工返岗交通补贴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外地员工(非莆籍):
1.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含当日)前个人自行返岗,且所在企业在该时间节点的员工返岗率达到70%及以上;
2.2023年2月6日(正月十六,含当日)前个人自行返岗,且所在企业在该时间节点的员工返岗率达到90%及以上。
企业员工返岗率按照1月28日或2月6日当日实际出勤的老员工人数除以节前用工人数(以企业2023年1月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不含补缴)计算。
(二)2023年1月22日(正月初一)—2月6日(正月十六)期间,通过租用(含合租)大巴车等方式“点对点”集中接回外地员工(20人及以上)的企业。
二、补贴项目及标准
(一)个人返岗交通补贴。对企业返岗率符合条件的,2023年1月28日(含当日)前返岗的外地员工,按照个人实际车费的50%给予交通补贴;2023年2月6日(含当日)前返岗的外地员工,按照个人实际车费的25%给予交通补贴。以上补贴不叠加享受。
(二)包车返岗交通补贴。对符合包车补贴条件的企业,按照实际所产生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
上述补助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 3:7 分摊。
三、补贴申领程序
(一)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由企业向所在县(区、管委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多家企业合租车辆的需指定其中一家企业牵头提出申请。
1.申请外地员工个人返岗补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春节期间莆田市企业外地员工个人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企业返岗员工花名册(格式见附件2);
(3)员工个人的实名制正规有效车票原件;
(4)1月28日或2月6日当日员工考勤记录。
2.申请企业包车补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春节期间莆田市企业外地员工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
(2)包车返岗员工花名册(格式见附件4);
(3)租车合同、正式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审核。由各县(区、管委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交通补贴申请进行初审,注意加强数据比对,申请个人返岗交通补贴的外地员工与包车返岗的外地员工名单不得重复。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对补贴申请进行复审并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个人返岗交通补贴由企业负责发放至对应员工,各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要跟踪到位。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23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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